2018年3月10日
1507人閱讀一、公開的內容。凡涉及單位改革、管理和發(fā)展的重大問題、重大決策,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項和職工反映強烈的熱點問題,涉及領導班子、領導干部廉政建設的重要情況等,都應向職工公開。
二、公開的形式:會議公開、固定公開欄定期或不定期公開等。
三、政務公開監(jiān)督。除監(jiān)督檢查外,還可采取以下形式進行監(jiān)督:
。ㄒ唬h內監(jiān)督。把政務公開作為班子民主生活會的內容,班子成員相互監(jiān)督。
。ǘ┞毠ご肀O(jiān)督。職工代表可以對政務公開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。
。ㄈ┤罕姳O(jiān)督。設立“舉報箱”,隨時收集群眾的意見和建議。
黨風廉政建設舉報制度
一、舉報人可以用電話、信函、當面舉報等形式,也可以委托他人舉報。
二、舉報人要據實舉報,被舉報人的姓名、工作單位和違紀事實要清楚。
三、提倡署名舉報,對署名舉報和不署名舉報都要認真對待。
四、嚴格遵守保密紀律,對舉報人的姓名、工作單位、舉報內容和家庭住址等要嚴格保密,違反保密制度的,按有關規(guī)定進行處理。
五、舉報人應據實舉報,不捏造事實、制造假證、誣告陷害。對錯報的,要澄清事實,對故意誣陷的,對舉報人要嚴肅處理。
六、對舉報和查案有功人員,除在單位內適當予以獎勵外,同時向上級有關部門申請給予表彰或獎勵。